近期互联网大事七一记录

      互联网的确日新月异,每天都会有些大事情发生。刚到来的7月1日,既是香港回归的日子,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节,在此表示祝贺,愿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和繁荣,执政党更加廉洁爱民!下面关注一下近期互联网的一些事件,通过这些事件,看看互联网的微妙变化。

第一,百度在对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被判侵权。

      上海市二中院日前宣判著名中文搜索引擎百度因对“竞价排名”栏目中的链接网站冒用“大众搬场”名义进行业务推广的行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,被判在相关网页刊登48小时申明并向大众交通公司、大众搬场公司赔偿5万元。

      此次百度侵权案引起了各方的热议,有专家认为法院过于宣扬新技术,有偏袒百度之嫌。而有人则认为此种判决将妨碍网络广告技术的进步。此外也有专家从法律的角度认可其判决的中立性。个人觉得,虽然按照传统法律上说,百度是存在侵权,但是要以以前的法律规则来规范互联网市场,我们该怎么走。中国一直以来都在研究互联网的相关法律规则,现在看来,很令人失望,我们的互联网公司缺乏应有的保障,倒是危机重重。

第二,Google中国谷歌在国内首次遭遇关键词官司。

      不良厂商冒用竞争对手的商标在Google购买关键词广告已引发的法律纠纷并不少见,并且呈越演越烈之势。但在中国,谷歌却是第一次遭遇关键词官司。具体情况是这样子的:

      据台山港益电器公司(下称“港益公司”)有关负责人说:去年8月,该公司发现,在搜索引擎google上输入“绿岛风”三个字进行搜索时,结果却指向竞争对手广州第三电器厂的网站。他们大为惊讶和愤怒,因为广州第三电器厂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与其相同,都是风幕机,

      而“绿岛风”则是港益公司的商标名称,而不是品类的名称。随后,港益公司将谷歌和第三电器厂告上法庭,要求其双方共同赔偿50万元。

  在今年5月下发的判决书上,法院认定被告第三电器厂构成对港益公司的侵权,并判赔21000元,而谷歌中国并不构成侵权。该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,这一赔偿额显然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和实际的赔偿作用,相反是一种纵容和鼓励。而作为广告经营者google公司依法负有审查义务,负有审查义务却不履行,有明显的过错,却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他说:“我们决定近期对其再次提起上诉。”(此信息来源中国大洋网)

      从以上两件互联网大事可以看出,我们的公司越来越重视互联网权益的保障,并且越来越具有勇气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而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在法律以及众多公司面前再也不能忽视,如何应对这种诉求的实现,发展自己的空间,才是可行之路。作为司法部门,如何通过制定适合互联网市场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网络市场,保障各方权益而有顺利促进社会技术进步,任重而道远!

第三,微软总裁比尔.盖茨于6月27日正式退休。

      微软Microsoft风风雨雨的33年,盖茨带领公司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,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的盖茨将世界带进微软帝国时代。虽然微软的垄断做法颇为争议,但无可否认,盖茨为电脑的普及以及软件的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!虽然盖茨业已退休,但依然是微软最大的股东,保留主席位置,并参与部分项目的工作,因而并不会一下子变得与微软毫无瓜葛。

      关于微软的评点,互联网上一下子泛滥了下来,微软不会对此做出评价,正如武则天去世后立的无字碑,是非功过任由你说。笔者只是有点遗憾,微软帝国在当今的网络时代,却没有多少席位。

第四,中国互联网协会2008网络营销大会将于2008年7月26日至29日在苏州举办。关注网络营销的朋友应该注意一下这个网络营销行业的盛事。

第五,这个是本博客的大事了,互联网观察博客的服务器空间多次受到攻击,经常访问不了,本人对这样的ISP很是失望。在此对关注本博客的朋友say sorry,建议使用博客订阅功能,因为这个博客加载速度连我自己都不满意,郁闷!
(本文来源:互联网观察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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